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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信息-旅行社变更、注销备案,换领、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

 

2017/10/11 21:38:46 本站原创 佚名  字体大小: 【字体:

事项名称

旅行社变更、注销备案,换领、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

事项类别(行政许可、公共服务、行政确认、其他权力事项等)

其他行政权力

办件类型(即办件、承诺件、承诺上报件等)

承诺件

一、许可范围(必填)

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变更、注销备案,换领、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主体、设定依据、办理条件、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、申报材料、办理程序、办理时限、收费标准及依据、联系方式、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。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社变更、注销备案,换领、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。

二、实施主体(必填)

宁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

三、设定依据(必填)

1.《旅行社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50号)第12

2.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、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》(闽政文〔2017103号)

3.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、审改办《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行政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的通知》(闽旅发法〔201731号)

四、申报条件(必填)

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。

五、数量限制(必填)

六、申报材料(必填)

1.变更备案:   

1)填写《宁德市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》一份;

2)变更后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原件;   

3)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正、副本原件。  

2.注销备案:

1)填写《宁德市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》一份;

2)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《企业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》原件;

3)交回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正、副本原件。

七、办理程序

受理→审查决定

八、承诺时限

5个工作日

九、法定时限

十、收费标准及依据(必填)

不收费

十一、联系电话(必填)

0593-2250370

十二、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(必填)

监督投诉:0593-2250215,效能投诉: 0593-2860111

十三、受理地址

镜台山路9号(市委政府办公楼北侧)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(旅发委窗口)

十四、交通指引(必填)

乘坐18路、20路、6路、9路公交车至宁德市市政府站市青少年宫站往北走200

十五、受理时间

冬令时:上午8:00-12:00 下午14:30-17:30 夏令时:上午8:00-12:00 下午15:00-18:00 (节假日除外)








主办:宁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电话:0593-2825260 传真:0593-2071960 网址:www.rczzx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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